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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

作者:设计与建筑学院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5-20 12:05

 

各团总支: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宣传、组织、选拔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参加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的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在5月12日(星期四)下午5:00前交发送至邮箱:461213061@qq.com ,纸质档材料交至图书馆A-107办公室宋林陶处。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js5金沙6038委员会

                              2016年5月7日

 

 

 

 

                                                        报:团市委,校领导                                            

送:校级各部门                                               

发:各院团总支                                            

共青团js5金沙6038委员会        2016年57日印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学联秘书处,中国电信集团各省级公司、股份公司并各省级分公司: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同时发掘优秀典型和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砥砺品格、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将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详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

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具体设置如下。

(一)“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5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予以直接录用。

(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1700名)

    1.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中国电信集团为有意愿的获奖学生优先安排岗位实习

    3.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单位招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工作程序

分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总体安排如下。(详见附件2)

1.校级推荐(2016年5月15日前):各高校团委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对遴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联合所在地区电信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遴选评审,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至省级评委会。

2.省级推荐(2016年5月底前):由各省级团委、学联、电信公司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省级评委会,对高校推荐候选人进行复选,依照分配名额(见附件3),将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候选人报至全国评委会,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

3.全国评定(2016年6月20日前):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电信集团及有关方面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4.各省级电信分公司主导选择院校名额所占比例调整至20%,具体名额分配等事宜由各省级电信公司与所在省级团委学校部协商确定。

五、活动宣传

1.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将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下发),并争取在学校官网主页设置投票专区。

2.各校园电信营业厅将设立咨询点,提供报名咨询、资料领取等服务。

3.遴选结束后,各高校团委须在校园网、校内海报墙、校报、校广播等发布结果,并利用校内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和覆盖。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要对此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各个环节的工作。

2.请各省级评委会参照《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见附件1),于2016年6月5日前,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中的规定名额,将复评结果及全部材料(发送电子版即可)上报全国评委会。各省份推荐的“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须在申请表中注明,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

3.活动相关事宜咨询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主办单位开通的专门邮箱dianxinjxj2016@163.com,将及时进行解答。

  

 

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中国电信集团政企部
  2016年4月1日

附件一:

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遴选办法

一、奖学金

第一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活动旨在发掘、树立、宣传优秀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第三条“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50名)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1700名)。“天翼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标兵”、“飞Young奖”获得者同时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

二、参评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参评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分为校级推荐、省级推荐、全国评定三个阶段。

三、参选条件

第六条“中国电信奖学金”的参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此外,“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上学年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前5名,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需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参选条件。(2)创新创业能力较为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参与团中央和中国电信相关部门合作实施的“学子公司”计划并取得较好成果以及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成果。(以上成果、奖励等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活动由全国评委会、各省级评委会和各校级评委会组织开展。

第八条各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 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第十条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活动的评审、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遴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五、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遴选活动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团中央学校部网站(xxgqt.youth.cn/)或各校园电信营业厅下载申报表进行申报,学校团组织负责申报组织工作。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并推荐不超过5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遴选活动开设网络投票平台。

4.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确定5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及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获奖者。终审前将在有关媒体平台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依据。获奖者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十二条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三条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信奖学金”全国评委会。

 

 

 

 

 

 

 

 

 

 

 

 

 

附件二:

名额分配表

(总计1750人)

省份

名额

省份

名额

北京

65

湖北

77

天津

35

湖南

85

河北

79

广东

96

山西

55

广西

47

内蒙古

37

海南

13

辽宁

81

四川

75

吉林

40

重庆

44

黑龙江

61

贵州

37

上海

52

云南

47

江苏

103

西藏

6

浙江

64

陕西

62

安徽

83

甘肃

30

福建

61

青海

11

江西

64

宁夏

12

山东

100

新疆

30

河南

94

兵团

4

 

 

 

附件三:

申报表

 

省份:学校: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个人

免冠

照片

所在院系、专业及年级

上学年专业排名

手机号码

邮箱

主要事迹(详细内容及证明材料请附后)

 

校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省级学联意见

 

 

 

盖章(签名):

           

省级团委意见

 

 

 

盖章(签名):

    

省级电信公司意见

 

 

 

盖章(签名):

                        

备注:本表一式2份(可复制);有科技成果者须附专家鉴定意见;“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在“省级团委意见”一栏中注明。

 

附件:

2016年5月7日23号-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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